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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帽、防护口罩,佩戴给谁看?——PPE要用,更要用好!
发布日期:2017-08-22

EHS.CN前言:

要说时下什么最热,莫过于炎炎夏日、反常的高温。四川泸州就遭遇热浪袭击,最高温达41.6℃,据说蚊子、鱼儿都被热死了。想一想我们的户外劳动者,一方面忍受着高温,另一方面还得头戴安全帽、脚穿劳保鞋。这么热的天,还得这么穿戴,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,需要多大的耐性。不得不承认,他们也会有些许抱怨,也会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。

我们EHS管理人员,如何看待这种对立,是选择坚持要求,还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?不管是对劳动者本人,还是对于我们自己,都非常关键。

因此,本期聚焦:安全帽、防护口罩,佩戴给谁看?——PPE要用,更要用好!

一、天有多热、温度有多高?

1、高温天,到底有多么恐怖

遭遇车祸受了伤已是不幸,岂料这滚烫的地面居然还把倒地的伤者烫伤多处,又增加了一份痛苦。

7月21日,常州,一辆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,骑电动车的女子头部重重地摔在了地上,当场失去意识,被送到医院。离奇的是,医生检查发现该名女子的左臂、左腿、右手掌均有不同程度的烫伤。原来,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,正值盛夏的高温地面将该女子烫伤,造成了二次伤害。医生立即给予冰块外敷、伤口缝合等急救处理。

医生介绍说,一般35℃以上的高温天,沥青和水泥路面的地表温度可能达到50℃至60℃,人体若接触这个温度两三分钟完全可能造成二级以上的烫伤。而人受伤后,抵御能力严重下降,极有可能伤者不是因为事故丧命,而是因为高温天引发的二次伤害丧命。

真是吓死宝宝了。有人就说了,现代社会这么,古人没空调没风扇,又是怎么过的呢?这个问题问得好! 据史料记载,乾隆八年(公元1743年),北京史上最热夏天诞生了。热到了什么程度呢?山西《浮山县志》里说:“夏五月大热,道路行人多有毙者,京师更甚,浮人在京贸易者亦有热毙者。”可能和你一起大汗淋漓去买菜,讨论着晚饭吃点啥的人,走着走着,突然就一命呜呼了。

爆热无常让人怀疑人生。这一年,保守估计,北京近郊和城内有11400人死于炎热。这个数字放在今天,无疑是天文数字。看来“热死人”三个字,真是名副其实。

EHS.CN注:

天气君很怪异,会冻死人,也会热死人。这是客观现实,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,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的方式都必须随着做出一定的调整和适应,比如人类发明了风扇、空调,还有降温背心等等。

2、PPE,想说爱你不容易

相信各位EHS朋友留意到了,前面提到的案例中的女子,其左臂、左腿、右手掌均有不同程度的烫伤。为什么刚好就是身体的这些部位呢,比较合理的解释是:手、手臂、腿这些部位没有衣物遮挡,在该名女子摔倒之后,上述这些部位直接接触到地表温度高达50℃至60℃的沥青和水泥路面,引发烫伤。

按照我们EHS人的思路,地表温度达到50℃至60℃的沥青和水泥路面,可引发人体烫伤,这属于危险源;裸露在外面的手、手臂、腿,这是直接暴露在危险有害环境中,有受到伤害的风险。怎么办?我们要采取些什么措施,把容易受到伤害的部位保护起来,或者把容易引发伤害的危险有害因素给消除掉。——这是我们EHS人的思路,那么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?2、PPE,想说爱你不容易

相信各位EHS朋友留意到了,前面提到的案例中的女子,其左臂、左腿、右手掌均有不同程度的烫伤。为什么刚好就是身体的这些部位呢,比较合理的解释是:手、手臂、腿这些部位没有衣物遮挡,在该名女子摔倒之后,上述这些部位直接接触到地表温度高达50℃至60℃的沥青和水泥路面,引发烫伤。

按照我们EHS人的思路,地表温度达到50℃至60℃的沥青和水泥路面,可引发人体烫伤,这属于危险源;裸露在外面的手、手臂、腿,这是直接暴露在危险有害环境中,有受到伤害的风险。怎么办?我们要采取些什么措施,把容易受到伤害的部位保护起来,或者把容易引发伤害的危险有害因素给消除掉。——这是我们EHS人的思路,那么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?

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

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、机械设备等。

上面我们列举了两个关于要正确佩戴PPE的法规要求。这是法规要求的,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,里面也并未提到在高温环境下,可以不用佩戴PPE。所以虽然是炎炎夏季,我们的作业人员还是要正确使用PPE。左图为武钢炉前工李伟、夏云权在炉前冒高温观察铁口出铁情况。虽然很热,但他们严格按照要求佩戴PPE,值得我们学习,更值得我们尊重。

EHS.CN注:

众所周知,PPE是对员工实施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,一旦被突破,员工的身体将会受到伤害。因此,PPE的佩戴容不得半点大意。钢铁工人在如此严峻的工作环境下,还可以如此严格按照要求佩戴PPE,这着实不易。PPE有很多,安全帽是其中最为常见,安全帽使用佩戴中的恩恩怨怨又是怎样的呢?各位EHS朋友,且往下看。

二、安全帽——佩戴你,是为了谁???

镜头聚焦一:天热,安全帽就可以不用戴?

有位EHS朋友分享了这么一个案例。公司安全科查处了一件现场作业违章,罚款200元,扣4分。被罚的员工倒也没说啥,知错认罚。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

某作业班组的员工正在作业点做10kV电缆中间接头,当时天气酷热,在大太阳底下制作电缆中间接头的员工大汗淋漓,感到实在太热,于是将头上戴的安全帽解下放在了一边,继续做电缆中间接头。恰巧被在现场的安全科检查人员看见,当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了处罚,作业的员工将安全帽重新正确佩戴好以后,继续抓紧时间干活。

事情并未到此结束,安全科的同志将此情况告知公司负责人时,负责人其实也未多说什么,表示以后注意,但随后又用商议、同情的口气说,天气也太热了,戴安全帽实在受不了,就凉快一下。另一位负责人又补充道:做电缆中间接头,要求不要有潮气,汗水滴下来对电缆质量有影响,是不是可以不戴呢?

各位EHS朋友,如果你是安全科的老大,你会怎么看,又会怎么来处理这么一个情况呢?小编给不了正确的答案,这里小编用电影《拯救大兵瑞恩》中的一组图片来说明:

看完上面的一组图片,各位EHS朋友心里面是不是已经有了答案呢?战场上是如此,生产现场亦是如此。在生产过程中,由于一切设备在运行状态中都有很多的变数,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。正因为如此,再热也不能脱安全帽!更何况这样的天气热不死人,但工作中如果不做好防护措施,就有可能出事故。”

EHS.CN注:

发现违章作业,不把自己当成局外人,不怕得罪人而袖手旁观,视而不见。对于违章作业,任何人都有责任去劝阻,去制止,去纠正。否则,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,就是漠视生命。你的只言片语,能挽救活生生的生命;你的熟视无睹,却能酿成事故和灾难。如果你不负责任,一旦酿成事故,造成损失和伤害,谁都不会原谅你,包括你自己。

镜头聚焦二:没有伤害就没有安全帽——不是为了别人,正是为了我们自己

曾看到过这么一篇新闻报道:“一群年轻的实习生跟着一位老师傅在工地上干活,由于天气十分热,看到领导走后,一名实习生立刻就把安全帽摘了,结果招来了老师傅一顿严厉的批评:安全帽不是戴给领导看的,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脑壳子的!”

这句话说得很实在,说到我们EHS人心坎上了。我们所熟知的关于蜗牛的故事、龟兔赛跑的故事,都是在讲蜗牛如何的慢,乌龟如何慢、如何没有兔子聪明,凡此种种。都在有意无意流露出对于蜗牛、龟的轻视。的确是这样,拖着重重的壳,蜗牛和乌龟都爬不快,赢不了比赛,但它们很幸运,厚厚的壳可以保护它们自己,不受到外界的各种伤害。

基于自身生存的需要,蜗牛和乌龟进化出了保护它们的壳,我们人类没那么幸运,但我们很聪明,我们发明了安全帽。需要的时候就戴上安全帽,不需要的时候就将其取下来,该干嘛干嘛。那问题来了,什么时候需要佩戴安全帽,什么时候不需要呢?我们不妨看看法规是如何规定:

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》(gb∕t30041-2013):

4.2.1 在可能存在物体坠落、碎屑飞溅、磕碰、撞击、穿刺、挤压、摔倒及跌落等伤害头部的场所时,应佩戴至少具有基本技术性能的安全帽。注:基本技术性能包括冲击吸收性能、耐穿刺性能、下额带的强度。

《安全帽》(GB2811-2007)附录A:

A.2 普通安全帽适用于大部分工作场所,包括建设工地、工厂、电厂、交通运输等。在这些场所可能存在:坠落物伤害、轻微碰撞、飞溅的小物品引起的打击等。

国标里面规定的很清楚,当作业场所存在可能伤害头部的风险时,应佩戴至少具有基本技术性能的安全帽,也就是普通类型的安全帽。在具有特殊危险的作业场合,对安全帽还有额外的特殊要求(详见gb/t30041-2013 4.2安全帽功能的选择)。正是因为存在着危险,存在着随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,才需要佩戴、正确地佩戴安全帽。

EHS.CN注:

佩戴安全帽不是为了别人,而是为了我们自己。但在实际生产工作中确实有这样的人存在,他们盲目自信、侥幸大意、听不进EHS人的话,如人在杆塔上工作,不系安全帽下颌带,佩戴流于形式。这些绝不是小事,长此以往,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坏习惯。一旦幸运之神离我们而去,就会发生事故,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。

镜头聚焦三: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?——我们的脑袋并非铜墙铁壁

2014年9月16日晚,重庆一小区发生高空抛物砸人事件,一名两岁多的小女孩被楼上扔下的酸奶瓶砸中,当场昏倒在地。后经医院诊疗,女童的颅骨出现骨裂等症状,医药费花了8万多。像酸奶瓶、鸡蛋、西红柿这种硬度不高的物品从高空抛下,为何也会产生如此大的威力呢?

“举个简单的例子,花盆(1千克)从10楼高(30米)坠落,花盆落地时动能=m(质量)×g(重力加速度)×h(高度),即1千克×9.8米/秒2×30米=294焦耳。”294焦耳是什么概念?56式步枪杀伤无防护人体的要求是65焦耳,5.45毫米小口径步枪子弹向目标传递能量为228.3焦耳。

再假设,该花盆落在泥地上砸出一个5厘米深坑,瞬间冲击力=能量/形变程度=294焦耳/0.05米=5880牛顿,相当于600公斤重,这一重量足以压死一个人。

有相关部门曾做过科学测算,发现一枚重30克的蛋,从4楼抛下会让人的身体红肿起包,如果从18楼抛下则能砸破人的头骨,从30层楼抛下则会当场致人死亡。(更多的关于物体从高处坠落后杀伤力的数据,请详见右图。)

虽然物体从高空自由坠落时产生的冲击力受到很多因素影响,简单地说,主要取决于坠落高度和物体的质量。如果高空抛下的是尖锐物品,则危害性更大。

EHS.CN注:

现代大都市人,每天在钢筋水泥铸就的城市森林中穿行,头顶上无时无刻不悬挂着一把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——因为你永远不知道,有什么东西会毫无征兆地从天而降,在你身上凭空制造一场无妄之灾。

在生活中是这样,在工厂的日常运营中更是如此。新改扩施工现场、维修现场、高处作业平台,随时都可能有物体坠落。我们的脑袋也不是铜墙铁壁,应该要正确佩戴安全帽。

镜头聚焦四:领导不正确佩戴安全帽,我们EHS人怎么办?

我们常常在电视新闻、网络报道中,看到有些领导,在进入工矿企业、港口码头检查工作时,不正确佩戴、甚至不佩戴安全帽,而陪同人员,却个个戴着安全帽。(下图为2015年英国伦敦,英国首相、保守党领袖卡梅伦头戴安全帽参观数码港改造工地为大选拉票造势,大家留意到其安全帽佩戴时,存在的问题了吗?)

工厂厂房门前都会有安全警示牌“进入工作场地,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品”,更何况是高层领导检查的地方,安全警示牌肯定少不了。可领导们还是“光”着头进来了?还是错误地戴着安全帽进来了,这究竟是有意的疏忽?还是领导不愿佩戴?还是厂方没有提供安全帽?

如果是厂方的失职,EHS人被拉去挨板子,这也无可辩解。但如果是领导不愿戴安全帽,我们EHS人又该何去何从,该不该提醒或者劝其不要进入厂房?这是摆在所有EHS人面前的难题。但另一方面,事故的发生不会去管你是谁,该来时,它便来了。

EHS.CN注:

不管是领导还是作业人员,都应该遵守安全制度,因为制度是对事不对人。坠落的物件是不认人的,它不会因为谁是领导就不坠落到谁头上。因此,要想保护自身安全,领导进现场也应该戴好安全帽。这是我们EHS人更应该坚持之处。

三、不仅要用,更要用好

镜头聚焦一:安全帽,要选对

选择合适的安全帽很重要,选择不当可能会适得其反。安全帽的选择有一些最基本的要求,如应在规定的年限内,各部件应完好、无异常,制造商应取得相关资质,此外安全帽的选择还涉及功能、样式、颜色、材质等。这里以安全帽的样式选择为例,进行简单的说明:

1、作业环境可能发生淋水、飞溅渣屑、阳光、强光直射眼部等情况 → 选用大沿、大舌安全帽;作业环境为狭窄场地时 → 选用小沿安全帽;

2、进行焊接作业,且应佩戴安全帽时 → 将焊接工防护面罩与安全帽进行组合,或选用焊接工防护面罩和安全帽一体式的防护具。

更多的关于特殊情况下,安全帽样式的选择问题,请详见《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》(GB∕t30041-2013)4.3。

镜头聚焦二:安全帽,要正确佩戴,要用好

安全帽是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受伤害或减轻伤害,在相应的场合必须要佩戴,必须要正确地佩戴。其主要步骤如下:

第一步:检查安全帽。佩戴安全帽之前,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帽是否完好:

(1)帽体是否有裂纹、变形?

(2)帽内缓冲圈、下颌带是否完好?联接是否牢固?

(3)是否受过重击?

(4)是否超过使用期?(玻璃钢安全帽使用期为3年半,从出厂之日起计算)

(5)新安全帽是否有生产厂名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生产日期等有以上问题的安全帽不得使用。

第二步:调整安全帽内衬缓冲圈的大小,直到对头部稍有约束感,但不难受的程度,以不系下颌带低头时安全帽不会脱落为宜;人的头顶与帽体内顶的空间垂直距离不少于32㎜,以保证头顶上有足够的缓冲空间,也利于通风。

第三步:戴正安全帽。不要歪戴安全帽,不要把帽缘戴在脑后。女职工的长头发必须盘在帽内。

第四步:系好下颌带。下颌带应紧贴下颌,松紧程度以下颌有约束感但不难受为宜。这样可以防止安全帽被大风吹掉,或被其他物体碰掉,或头部摇摆时落掉。

第五步:取放安全帽。安全不用时取下后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,不能放在高温、嘲湿的地方。不能把安全帽当凳子坐,以防安全帽受损。

严格遵守上述五个步骤,才算是用好了安全帽,才能够切实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。

EHS.CN注:

有人为了彰显个性,下颚带隐藏在帽子里!殊不知,这些都是极其的错误。当危险事故来临,安全帽,就成了多余的摆设,还显累赘,更有甚者,成为引发其他事故的“祸因”!

镜头聚焦三: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

当安全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必须予以判废,包括:

(1) 所选用的安全帽不符合GB2811—2007的要求;

(2) 所选用的安全帽功能与所从事的作业类型不匹配;

(3) 所选用的安全帽超过有效使用期;

(4) 安全帽部件损坏、缺失,影响正常佩戴;

(5) 所选用的安全帽经定期检验和抽查为不合格;

(6) ——安全帽受过强烈冲击,即使没有明显损坏;

(7) ——当发生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时。

EHS.CN注:

小小一个安全帽,保护的是我们员工自己的生命安全,其发挥的作用可一点都不小。佩戴安全帽不是为了别人,正是为了我们员工自己。——这是很简单的道理,你明白,我明白,他也明白。既然是为了自己,那便没有理由不佩戴,即便是真的很热。

能不能正确地佩戴安全帽,看似是件小事,实则不然。小洞不补,大洞难堵;隐患潜伏,事故难除。一个小小的隐患可能会酿成一次大事故,一次人为的疏忽,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——事故带来的伤害不可逆,生命也只有一次,我们没有机会去试错。既然必须要正确佩戴,那便没有矫情的理由,没有那么多借口。

教育、培训也好,监督检查也罢,确保我们的员工能够正确地佩戴安全帽,正确地使用PPE,这是我们EHS人义不容辞的责任,更是在体现我们EHS人的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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